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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律师出席“消费安全与产品召回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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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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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人士详解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相关司法解释
厘清适用问题确保裁判标准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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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详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意见 破产程序中优先保护劳动者权益
“司法如何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这正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的深层次缘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今天表示,意见的出台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无疑是场“及时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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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完善制售假药罪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6日公布《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完善生产、销售假药罪“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标准。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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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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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水井引发的案件 公司法律事务部 于文娟
张某起诉A公司,主张A公司应为其打一口井,如不打井,则应赔偿其经济损失13万元;理由是张某1993年承包村里50余亩果园,为解决灌溉问题曾出资在果园附近打井一眼。2004年4月A公司占用了张某水井所在的土地,毁坏了水井,造成张某果园失去灌溉水源。为此,张某起诉至B市法院。经过法院两审终审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于文娟,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行政与法》、《仲裁研究》、《仲裁与法》等法学杂志上发表过数篇学术论文,曾就职于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和青岛中联建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大型企业工作多年,实践经验丰富,现主要办理公司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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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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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期违约制度 金融法律事务部 贾宁
内容摘要: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我国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准则。市场是由每时每刻发生的纷繁复杂的交易所构成的,而合同则是反映交易的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合同的一般规则就是规范交易过程并维护交易秩序的基本规则,而各类合同制度则是保证正常的交换的具体准则,预期违约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预期违约制度系英美法中独有的制度。我国的新合同法吸收了世界各国合同立法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制度,借鉴了英美法系国家的预期违约制度。但由于现在人们对预期违约这一新制度的接受程度不同,加之立法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在实践运用当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障碍。本文试图从预期违约制度的渊源和发展、类型、我国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方面对预期违约制度作浅显的论述。
英国王座法院的上述判例很快得到英美国家其他法院的引用和遵循,预期违约制度也在实践中得到正式确立。美国的成文示范法《合同法重述》以及由美国法学会和美国州法委员会起草并极力推广各州采用的《统一商法典》对预期违约制度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3]
注释:
参考文献资料目录:
[1] 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 聂飞舟:《论新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学术交流 2000年01期
[3] 王家福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
[4] 冯大同:《国际货物买卖法》,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5] 王利明:《预期违约制度的若干问题》,《民商法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
[6] 李精华、敏夫《浅谈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责任》,行政与法,2001年06期。
[7] 徐炳:《买卖法》,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年版
[8] 李永军:《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载《政法论坛》1998年第6期。
[9] 杨永清:《预期违约规则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10] 刘凯湘、聂孝红:《论〈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适用范围上的缺陷》,载《法学杂志》2000年第1期。
[11] 张燕玲:《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及其缺陷》,法学论坛,2002年01期。
[12] 吴伟智:《试析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监论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湖北社会科学2002年08期。
贾宁,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擅长处理金融、房地产、证券、公司资本制度改造、清算破产、经济纠纷调处等法律事务;对企业的运作及人事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办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等案件;熟悉公司兼并收购、企业改制重组、公司整体法律管理制度的设计及投资法律风险防范等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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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的附随义务 公司法律事务部 张烨
内容摘要:附随义务产生于合同订立之前、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包括忠实义务、协力义务、协助义务、告知义务、保密义务、保护义务;附随义务区别于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构成合同法上完整的义务体系。 张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主要从事金融、国际贸易、公司、外商投资及境外投资等法律事务,能使用英语提供法律服务,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和金融机构成功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担任其中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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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都知道,汽车给社会生活带来的便捷可谓是史无前例的,她几乎凝结了现代化制造业的所有智慧与风险,这就使得汽车产品召回成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的典型代表。最近社会上广泛关注的,是关于丰田凯美瑞的召回事件,所以我们不妨就从凯美瑞遭遇“刹车门”事件说开去。
庄慧鑫,律师,经济法法学学士,刑法法学硕士,国家三级律师;曾就职于行政执法部门,从事稽查追缴、行政处罚和法制研究等工作;多次参加经济法学和刑法学全国年会,先后在学术报刊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经济案件以及企业日常法律顾问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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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律师,中国海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拥有注册金融分析师、注册纳税筹划师、会计师资格,擅长处理房地产、建筑工程、投融资、税务、公司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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