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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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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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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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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志国
十二年前,阳春三月,三位青年桃园结义,发起创立了文康。昔日的财政干部青岛疗养院,如今的青岛德宝大酒店,便是文康的诞生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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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刘永青
【摘要】商业秘密是极具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商业秘密认定的重要条件。本文通过探讨商业秘密的范围,揭示商业秘密失密的途径,提出了企业应当如何建立商业保密措施的建议。 刘永青律师。一九九六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主要业务领域: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擅长土地、拆迁安置、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房地产融资、物业管理等合同的草拟、审查及纠纷的代理;可以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等各类知识产权诉讼、仲裁的代理和技术入股、融资等非诉讼专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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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法律事务部 高良臣
众所周知,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在保险业务中,保险标的物的损失常常是由于第三方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在此情况下,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取得保险赔偿后,应当把他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如果被保险人一方面根据保险合同从保险人获得一份赔偿,另一方面根据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从第三人再次获得一份赔偿,这就违背了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原则,因此,保险人在支付了赔偿款给被保险人后就取得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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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贤伟,《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高良臣律师。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一九九九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目前在职攻读中国海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律师以来办理了包括船舶碰撞案、船舶救助报酬案、无正本提单放货案、海空运货损索赔案、国际货运代理案、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纠纷案、船舶买卖及船舶保险纠纷案、外贸合同纠纷案在内的百余起海事海商和外贸等经济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高良臣律师还在《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青岛航务》、《海事司法论坛》和《中国航务周刊》等刊物上发表十余篇专业文章和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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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 孙芳龙 刘永青
委托人:山东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简称原告)
孙芳龙律师,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岛市优秀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取得青岛市政法翻译资格(英语)。 二○○一年参加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赴欧盟接受法律培训。曾长期从事海事审判工作。主要业务领域:海商海事、国际贸易和保险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处理涉外业务经验丰富。擅长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与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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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事务部 王蕾
案情简介:2006年11月17日晚,被告人赵某与朋友在青岛市某酒店就餐。饭后,赵某欲离开时,因该酒店其他客人停放的车辆阻碍了其车辆驶出,赵某与该酒店保安秦某发生争执,并将保安秦某面部致伤。后被告人赵某欲驾驶黑色马自达6型轿车离开,保安秦某趴在该车发动机盖上阻止其离去。被告人赵某见状仍驾车沿热河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并且为了达到将保安甩下车的目的,被告人赵某开车快速行驶并左右晃动。当车行至无棣路路口附近时,将行人周某、原某夫妇撞死,并将保安秦某从车发动机盖处甩下致伤。被告人赵某未减速停车,继续驾车行驶至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处,撞在了他人汽车的尾部。后赵某拨打了“110”电话报警,被随后赶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查获。经法医鉴定,死者周某系因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死者原某系因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保安秦某之伤构成轻微伤。
备受关注的“马六案”在2007年3月24日上午9时迎来了一审判决,然而判决结果依然没有平息民众的议论,法律业内业外对判决结果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部分人认为,两条人命的危害结果足以对被告人赵某判处死刑,11年的刑期太低,被告人应当以命抵命,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更有些义愤填膺的人士认为,中国法律太不公平,为有钱人开辟了绿色通道,有钱就能买命,甚至怀疑有公权力干预司法等等。各种观点各有理由,在众说纷纭中,笔者也就
“马六案”的判决谈谈看法。 王蕾,律师助理。二00六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主修刑法专业。曾在大型企业集团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对于企业的运作及人事管理具有丰富的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民事侵权案件、刑事诉讼、合同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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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律师。一九九六年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主要业务领域:国际贸易、涉外仲裁和公司法律事务。代理了大量国际贸易、国内贸易、加工合同等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承办过多起公司清算、外资并购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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